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T/CAEPI 12.5—2017《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技术要求 第5 部分:机械性能》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EPI》制定。T/CAEPI 12.5—2017《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技术要求 第5 部分:机械性能》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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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336C/社证字第4487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业务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滕建礼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2、3层 | 邮编 : 10004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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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EPI 12.5—2017 | ||
中文标题 |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技术要求 第5 部分:机械性能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iesel vehicle exhaust after-treatment devices Part 5: Mechanical performa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王林、胡萌、闫骏、燕中凯、方茂东、王健、陶泽民、郑贯宇、陈增响、 李一、郭佳栋、毛欣、魏东、张勇、宁家涛、方锡田、陈法献、孙浩。 | ||
起草单位 | 天纳克(苏州)排放系统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索克汽车 试验有限公司、托普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菲尔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贵州黄帝车辆净化器有限公司、四川绵阳华元航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艾泰克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工业新航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浙江安吉策能汽车排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中后处理器部分的机械性能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车氧化型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转化器、柴油颗粒捕集器、氨逃逸催化器及由以上基本后处理单元衍生组合的后处理器。其他类型产品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发展,规范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降低柴油车尾气排放中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部分为T/CAEPI12-2017第5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中后处理器部分的机械性能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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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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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17/10/31 14:01: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0/31 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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