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发布的T/ZJZB 005—2025《西兰花-早稻轮作区二化螟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ZB》制定。T/ZJZB 005—2025《西兰花-早稻轮作区二化螟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
2025年07月2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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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55267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咨询、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要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31号 | 邮编 : 3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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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JZB 005—2025 | ||
中文标题 | 西兰花-早稻轮作区二化螟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1日 | ||
起草人 | 明珂、冯永斌、钟列权、郑许松、董卉、方辉、李程巧、应俊杰、唐兴国、程序、陈红、林燕、陈将赞、刘贝贝、何风杰、韦国栋、叶君营、虞鹏程、郭金芽、裘珺琳、李四飞 | ||
起草单位 | 台州市农业生态保护与质量安全中心、温岭市植保耕肥能源总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关、温岭市箬横喜乐家庭农场、台州市路桥区农垦开发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 防控策略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生态安全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统筹协调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综合措施,坚持“压低基数、早防早控”原则,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将水稻二化螟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 6 防控措施 6.1 农业防治 6.1.1选用抗(耐)性品种 西兰花-早稻轮作区域,水稻宜选用丰产、抗(耐)虫的中早熟品种。 6.1.2 整田翻耕 西兰花收获后,宜立即翻耕或旋耕,西兰花留茬同步粉碎还田,晾晒5 d~7 d后再灌水沤肥7 d~10 d,提倡一年深翻耕、二年旋耕,旋翻结合、加深耕层;水稻收割时宜安装秸秆切碎铺匀装置,切碎后的秸秆均匀铺撒还田,降低二化螟的虫口基数。 6.1.3 灌水杀蛹 在水稻二化螟进入化蛹高峰期时,灌深水10 cm以上,持续5 d~7 d,杀灭老熟幼虫和蛹。 6.1.4 肥水管理 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控施氮肥,多施有机肥。科学用水,分蘖够苗后及时排水搁田,孕穗至扬花期浅水灌溉,灌浆成熟期干湿交替。 6.1.5 保留田埂杂草 保留田埂禾本科等杂草,杂草长高时可用镰刀或割草机割草,利于保护天敌资源。 6.1.6 种植功能植物 在田埂上种植诱虫植物如香根草,诱集水稻二化螟在其产卵,并在卵孵化前集中灭杀;同时种植蜜源植物如芝麻、大豆、紫花苜蓿、波斯菊等,为田间寄生蜂等天敌提供蜜源。 6.2 理化诱控 6.2.1灯光诱杀 在水稻二化螟成虫发生期,宜安装杀虫灯,每20亩~40亩安装一盏。开灯时间控制在19:00~24:00。 6.2.2性诱诱杀 在水稻二化螟越冬代成虫羽化前,宜集中、连片放置水稻二化螟性信息素诱捕器。诱捕器间隔30 m~50 m,呈外密内疏放置。早稻生长前期诱捕器设置高度1.1 m~1.2 m,拔节期后诱捕器下沿高于植株顶部5 cm~10 cm。根据诱芯有效期更换诱芯。 6.3 生物防治 根据虫情监测,于水稻二化螟成虫羽化期前3 d释放寄生蜂,连续释放2次~3次,每次间隔5 d~7 d,如稻螟赤眼蜂(Trichogramma japonicum Ashmead)或螟黄赤眼蜂(T. chilonis Ishii)等。每次释放0.6万头/亩~1万头/亩,每亩设置5个~8个放蜂点。当水稻二化螟成虫发生数量偏高时,适当提高放蜂数量。释放时间6:00~9:00或16:00~19:00。释放后15 d内不宜施用化学农药。 6.4 科学用药 结合虫情监测结果,在1龄幼虫始盛期,宜选用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多杀霉素等生物农药,按照农药标签或使用说明书用药。当稻田分蘖期枯鞘团达100个/亩或株枯鞘率达1.0%、抽穗期株害率0.1%以上,宜施用水稻上登记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优先选用符合NY/T 393规定的农药。按照NY/T 1276、农药标签等要求控制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使用;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延缓水稻二化螟产生抗药性;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保护稻米安全;选用高效施药器械,减少农药流失;回收包装废弃物,保护稻田环境安全。 部分推荐使用农药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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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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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5/13 16:07:38 | ||
*由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于2025/5/13 16:07: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5/13 1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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