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自我承诺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发布的T/CECS 230—2008《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S》制定。T/CECS 230—2008《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4年12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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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304-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专业培训、信息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志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三里河路9号北配楼402室 | 邮编 : 10083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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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S 230—2008 | ||
中文标题 |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10 住宅房屋建筑 | ||
发布日期 | 2008年07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08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蔡益燕 方鄂华 钱稼茹 叶列平 郁银泉 崔鸿超 李国强 赵作周 周绪红 申林 杨强跃 陈国津 陈敖宜 | ||
起草单位 |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中巍结构工程设计顾问事务所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公司 长安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程适用于 10 层及 10 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 28m 的 高层建筑钢 — 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钢 — 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由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混合框架,或钢框筒、混合框筒与钢筋(或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组成的结构,可分为双重抗侧力体系和非双重抗侧力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材料、结构设计基本规定、结构计算分析、构件设计、连接设计、柱脚设计、混合结构的施工、防火和防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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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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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6 15:05:27 | ||
*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于2024/12/6 15:05: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6 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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