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自我承诺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发布的T/CECS 10397—2024《硫氧镁基胶凝材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S》制定。T/CECS 10397—2024《硫氧镁基胶凝材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4年12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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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304-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专业培训、信息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志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三里河路9号北配楼402室 | 邮编 : 10083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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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S 10397—2024 | ||
中文标题 | 硫氧镁基胶凝材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10 住宅房屋建筑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
起草人 | 孙恩禹、毕万利、关岩、余红发、陈兵、李悦、吴成友、孙佳、陈啸洋、孙美硕、孙逊、毕胜民、何宪恕、李政凡、周远鹏、刘丹阳、陈会军、张吉秀、黄圣尧、刘艳、吴山、刘武、李海萌、潘振中、张云波、张晔、于海萍、张琳娜、戴祖远、高华国、曹长坤、夏溦、周晓蕾、胡智淇、王权义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科大中驰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冶金炉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城市后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城市谦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海城远东矿业有限公司、辽宁镁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口镁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辽宁鼎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城市峰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青海大学、中国菱镁行业协会、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辽宁省特种资源产业发展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硫氧镁基胶凝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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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5 23:39:40 | ||
*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于2024/12/5 23:39:4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5 2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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