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自我承诺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T/JGE 0108—2024《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GE》制定。T/JGE 0108—2024《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4年12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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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60000MJC7046822 | 发证机关 | 江西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培育宣传,品牌建设、信息发布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学礼 | ||
依托单位名称 | 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金沙二路1189号 | 邮编 : 33005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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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GE 0108—2024 | ||
中文标题 | 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
起草人 | 曾罗生、吴希、刘娜、杨井国、易路遥、晏晓东、江静练、洪建权、宋永华、聂天驰、曾小生、杨婷婷、祝慧萍、高飞、郑多清、程宣泽、刘序锦、刘沄骐、陆鑫宇 | ||
起草单位 | 赣州澳丽尔化妆品有限公司、赣州碳足迹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南大学化工学院化妆品功效评价中心、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轻工业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瑞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美源(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锐扬(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利进升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珈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绿色生态”儿童普通型沐浴露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儿童沐浴露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评价或认证活动。“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产品的质量检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评价指标按照DB36/T 1138中规定的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和“质量引领”。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化,明确规定所要达到的具体数值。经评价,达到或符合评级指标的产品即为“江西绿色生态 儿童沐浴露”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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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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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4 21:29:25 | ||
*由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于2024/12/4 21:29: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4 2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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