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NSSQ 072—2024《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SSQ》制定。T/NSSQ 072—2024《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4年1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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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115MJL0625322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推动粤港澳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发布、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各类标准制修订服务、标准符合性评价、标准化与质量提升咨询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产学研标服务等标准化和质量相关工作。非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温峻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4号4号楼1214 | 邮编 : 51145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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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SSQ 072—2024 | ||
中文标题 | 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Clinical Medical Device Leasing Servic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C 30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11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
起草人 | 涂荣、闫征、苗晓琳、董冲、阮鹏、周辉、温锦明、肖勇、陈家平、周平、谭鑫、崔飞易、陈宏文、徐杰汉、娄楠、周继宗、刘剑、赖金滔、林盛佳、伍伟杰、许佳锐、庞汝立、黄二亮、刘舜莉、周丽华、张展明、杨兆义、高志伟、吴楚升、孙嘉增、殷佳骊、彭宇航、骆如意、左芳芳、罗军、白纪龙、温峻峰。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麦特维逊医学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澳门电脑学会、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香港大学牙医学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以大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粤科港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鑫联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凯泰科(中国)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湖南康宇衡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睿思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融资租赁研究院、深圳市回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与质量发展促进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临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设备”)租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出租人要求、向承租人告知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 本文件不适用于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和在人体内使用(植入类)的医疗器械。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出租人要求、向承租人告知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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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26 16:20:43 | ||
*由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于2024/11/26 16:20: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26 1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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