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T/NAHIEM 128—2024《消毒巾》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HIEM》制定。T/NAHIEM 128—2024《消毒巾》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2024年11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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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2374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窦熙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10层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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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AHIEM 128—2024 | ||
中文标题 | 消毒巾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80.01 消毒和灭菌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
起草人 | 顾健、茅一萍、俞汀、谈智、马瑶瑶、高晓东、朱仁义、庄重、吴安华、杜丽、 索瑶、曹晋桂、林春桥、张明、李正峰、蒋媛媛、朱斌、李新武、林玲、虞正祺、陈国平、戴萍、朱玉 华、周玉、肖佳庆。 | ||
起草单位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消毒与感控产业分会、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浙江省卫生健康监测与评价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州医科大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伽玛卫生消毒用品(佛山)有限公司、 碧谛艾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山东名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消博士消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吉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萍聚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西省卫生健康监测评价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消毒巾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包装、运输和贮存及注意事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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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18 9:28:42 | ||
*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于2024/11/18 9:28:4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8 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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