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T/SPM 002—2024《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个人、优秀集体评定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PM》制定。T/SPM 002—2024《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个人、优秀集体评定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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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5795U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物业管理的行业调研、行业协调、行业培训、行业评比、学士研讨、会展服务、业务咨询、国内外行业信息交流发布和编辑出版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宏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333弄7号 | 邮编 : 20003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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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PM 002—2024 | ||
中文标题 |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个人、优秀集体评定要求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Outstanding Individuals and Outstanding Collectives in 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 Indust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周宏伟、潘国强、李涛、高清廉、李志桦、苗琳琳、盛昊飞、黄雪婷、沈宏庆、李奕、陈传超、薛峥嵘、周波、刘艳、陆建军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明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古北物业管理集团(筹)、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 会员单位 按时缴清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的企业。 服务团队 物业服务项目的项目班组、服务窗口;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能部门、专业团队。 优秀个人 在协会工作各项专业条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主要负责人、专业人员。 申报主体必须是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所管理服务的项目、个人。 按时缴纳会费、无政府行政处罚和企业诚信记分 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参加协会诚信承诺等活动,社会信誉度好。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有良好表现;企业经营管理和业绩良好;评定年度无重大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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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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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1/15 10:09:34 | ||
*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24/11/15 10:09: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5 1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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