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的T/ZAEPI 035—2024《再生工业钼酸》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AEPI》制定。T/ZAEPI 035—2024《再生工业钼酸》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2024年10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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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20933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咨询、培训、会展等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谭林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北,中天MCC2号楼204、206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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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AEPI 035—2024 | ||
中文标题 | 再生工业钼酸 | ||
英文标题 | Recycled industrial molybdate acid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50 回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7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
起草人 | 易秉智、卢梅、梁冬梅、韩飞、陈剑峰、王智博、国洪宾、周飞、郑英蝶、胡湘钧、方琳娜、郁水永、俞三传、宣琦、朱迪伍。 | ||
起草单位 | 浙江特力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以含钼废料(废催化剂、废渣、废液、合金废料等)、含钼矿料、氧化钼、不合格钼产品(钼化合物、钼材等)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分离提纯、酸化沉淀等工序再生的工业钼酸,用于生产钼盐、三氧化钼、钼粉、钼制品业用材、钼类催化剂等。使用含钼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工业钼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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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29 16:28:32 | ||
*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于2024/10/29 16:28:3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29 1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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