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验检测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发布的T/CITS 143—2024《血细胞分析结果报告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TS》制定。T/CITS 143—2024《血细胞分析结果报告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4年10月1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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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088551172E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理论研究 专业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展览展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扬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 邮编 : 10012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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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TS 143—2024 | ||
中文标题 | 血细胞分析结果报告要求 | ||
英文标题 | Requirements for blood cell analysis repor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
起草人 | 崔巍、王力、续薇、曲林琳、王剑飚、高海燕、顾大勇、王庚、郭野、陈朴、张丽霞、张磊、沈亚娟、樊爱琳、王梅华、邢莹、李绵洋、周强、孔德玉、朱国庆、叶波、吴标、周丰良、李娜、穆红、钱柳、聂麒峰、杨龙、马冬梅、郭瑛、杨红玮、吴霞、戴其全、王燕、许雪英、樊素慧 | ||
起草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哈医大六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西安秦皇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天津港口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实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医学检验学会、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帝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希森美康医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军标(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通标伟业(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血细胞分析结果报告的总则,规定了医学实验室进行血细胞分析时数值报告和描述性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学实验室血细胞分析结果的报告,尤其是出现异常结果的报告。 | ||
主要技术内容 |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5.总则 6.异常标本的处理和报告 7.异常血细胞形态报告 参考文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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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17 15:1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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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于2024/10/17 15:15: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7 1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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