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发布的T/ZJNJ 0024—2024《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NJ》制定。T/ZJNJ 0024—2024《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2024年10月1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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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678764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培训、评价鉴定、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科技展览展示、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702室 | 邮编 : 3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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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JNJ 0024—2024 | ||
中文标题 | 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40.30 温室和其他装置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57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17日 | ||
起草人 | 谢先华、王申广、王振宇、武萌、刘晶磊、王明、俞剑超、张文博、傅建舟、周杰、罗文海、吴永斌、陈兴永、李慧聪、熊永森。 | ||
起草单位 |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与水利局、台州市路桥区农机总站、舟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海宁海成温室设备有限公司、台州市羽佳温室大棚有限公司、浙江怡蓝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全新农业设施有限公司、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技术要求、安装、试验方法、验收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和质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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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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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0/17 10:57:15 | ||
*由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于2024/10/17 10:57: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7 1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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