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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发布的T/GBAS 17.1—2022《安全基础要求 畜禽肉及副产品 第1部分:畜肉及副产品》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BAS》制定。T/GBAS 17.1—2022《安全基础要求 畜禽肉及副产品 第1部分:畜肉及副产品》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2024年10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MJK8055178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二)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并提供相关培训、咨询服务;(三)积极承担团体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广经验成果,推行团体标准在产业中的应用;(四)积极争取将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清单,探索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行业、国家或者国际标准的渠道;(五)加强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产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联系,开展学习交流与合作活动;(六)成为会员之间共享信息、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眭世荣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邮编 : 5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BAS 17.1—2022
中文标题   安全基础要求 畜禽肉及副产品 第1部分:畜肉及副产品
英文标题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meat and by-products—Part1: Livestock meat and by-products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20 家禽和蛋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45
国民经济分类   C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起草人   连槿、吴淑君、袁志勇、陈杰锋、李宏、谢修志、文晓君、沈祥广、林慕群、肖田安、叶高松
起草单位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澳门市政署、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公司、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基础要求畜肉及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指标、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畜肉及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畜肉及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本文件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安全指标、检验方法共5部分,主要技术内容制定以满足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前提,对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规例、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规等规定,在保证技术指标严谨、科学的前提下,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安全指标综合选取同时满足三地要求的限量作为基础安全标准安全指标的限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需满足销售地相关标准要求。凡针对安全指标规定了检验方法的,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执行;如没有给出检验方法,按照本文件规定次序采用适用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要求的检验方法。最终形成与三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相互协调,相互补充,技术要求同时满足三地规定的基础安全标准体系。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10/16 14:32:51

*由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于2024/10/16 14:32: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6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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