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ZSA 251—2024《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SA》制定。T/ZSA 251—2024《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2024年11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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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MJ0111906XH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在中关村标准化领域内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咨询培训、会议会展、国际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1号院1号楼21层2单元2111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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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SA 251—2024 | ||
中文标题 | 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software performance for smart television system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M74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31 电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
起草人 | 纪开虎、张宏伟、吴汉勇、于清晓、岳顺、王之奎、高洁、肖然、黄佳、董晓燕,柳庆云,姜丹、毛泽杰、顿胜堡、林巍巍、杨思远、梁霞女、曾庆凯、吴程龙、李争平、李颖、王立军、芦智勇、陈笑曦、朱秋生、白建军、刘莉、李卓然。 | ||
起草单位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关村智联软件服务业质量创新联盟、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方工业大学、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技术要求、分级及评价方法、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的评价,相关机构开展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等级评价及相关认证时,可以参考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智能电视性能标准时,也可以参照本文件。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技术要求、分级及评价方法、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的评价,相关机构开展智能电视系统软件性能等级评价及相关认证时,可以参考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智能电视性能标准时,也可以参照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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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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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9/5 9:39:59 | ||
*由中关村标准化协会于2024/9/5 9:39:5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9/5 9: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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