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QBDA 3012—2024《数厂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BDA》制定。T/QBDA 3012—2024《数厂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4年09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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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200MJD806453C | 发证机关 | 青岛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提供决策支撑;引领产业创新;促进交流合作;组织专题研究;推动应用示范;开展培训宣传;承担青岛市政府、成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维强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2号楼A座604室 | 邮编 : 26607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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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BDA 3012—2024 | ||
中文标题 | 数厂企业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5月01日 | ||
起草人 | 任保东、张连夺、张理敬、张晓刚、付鸣、于丽霞、单哲、杨瑾、吴业元、马亮、 郭振波、魏明、荣垂金、史高升、姜慧明、金梦、杨竹馨、阎肃、逯洋、于晓萌、刘振宝、李春霞、李 燕、贾彤彤、杨俊华 | ||
起草单位 |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青岛赛迪国软 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数据和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青岛市计算机学会、山东可信云信息技术研究院、 山东数字产业发展研究院、青岛赛迪国软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赛迪国软数据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中审软科信息化顾问有限公司、青岛第三方大数据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黄海神舟计算机工程研究所等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数厂企业条件 4.1 资格条件 4.2 通用条件 5 数厂企业评估 5.1 企业评估要求 5.2 评估实施要求 5.3 数厂企业评估结果 5.4 评估结果的应用 6 评估机构 7 监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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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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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9/3 16:33:54 | ||
*由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于2024/9/3 16:33: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9/3 16: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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