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HFDA 1003—2024《金融参事职业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FDA》制定。T/HFDA 1003—2024《金融参事职业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
2024年08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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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460000MJP102650M | 发证机关 | 海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开展金融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参考资料,开展专业咨询服务;举办专业培训讲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投资兴办金融实体,创建金融业聚集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郗俊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40号红燕堂 | 邮编 : 57031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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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HFDA 1003—2024 | ||
中文标题 | 金融参事职业能力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Professional Ability of Financial Counselor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J694 金融信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4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
起草人 | 郗俊杰、范瑞、于燕飞、刘建宁、辛一林、唐晓珍、贾治锋、黄汝婷、王婷、罗丹、句梦月、云露月、王来香、林维政、刘永、林惠苑、马欣月、招赐合、李倩 | ||
起草单位 | 三亚现代金融研修院、中经联盟(海南)财经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省资信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海南数字经济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国晋(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千企千项行动计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经联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1.本文件旨在规范评价金融参事的职业能力提供参考和依据; 2.本文件规定了对金融参事职业能力进行评价时应遵照的工作原则、职业道德、工作规程及评价办法; 3.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金融参事,不考虑其所处职业、行业的状态。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根据本文件的规定和被评价人员在申报金融参事职业能力的过程和结果的实际情况,按各项指标的分值进行评分。具体要点如下: 1.在申报金融参事职业能力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和形式; 2.所使用的方式方法与标准评分项要求的适宜性以及有效性; 3.为实现标准评分项要求所采用方法和评价考核的展开程度; 4.金融参事服务过程及工作原则、职业道德、基本能力、专业能力的规范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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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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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于2024/8/14 0:32: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8/14 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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