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师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医师协会发布的T/SZSMDA 009—2024《规范化创伤中心运行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SMDA》制定。T/SZSMDA 009—2024《规范化创伤中心运行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医师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医师协会
2024年06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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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医师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5891504066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会员交流,会员培训,推动医师执业自律,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具体详见该会《章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天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303 | 邮编 : 518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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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ZSMDA 009—2024 | ||
中文标题 | 规范化创伤中心运行指南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章桂喜、樊敬文、寇玉辉、张亚军、吴仍裕、夏旭昆、王政、张玉、韩伟、杜波、邓哲、范昭、舒敏、潘晓华、邢鹏飞、邓雪峰、郑伟、黄勇平、戴冠东、汪娟、付桂兵、仇威富、陈科锦、邱思远、刘照华、龚少峰、吴俊文、邓杨、石维一、刘中辉、刘剑文、卢开林、刘春红、朱洪涛、张浩、蒋李、史晓勇、陈晓炜、李海磊、黄健雄 | ||
起草单位 | 国家创伤医学中心、深圳市医师协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急救中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福田区交警大队、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规范化创伤中心的运行标准,包括建立院前创伤分流制度,建立提前通知制度和创伤呼叫系统,制定创伤团队启动标准,建立多学科创伤团队,建立创伤复苏单元等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医疗单位或提供创伤救治服务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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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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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6/27 13:20:08 | ||
*由深圳市医师协会于2024/6/27 13:20: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6/27 1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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