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发布的T/ZJPA 002—2024《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培训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PA》制定。T/ZJPA 002—2024《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培训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2024年05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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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331XK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宣贯行业政策、承接政府委托、建言献策、调研维权、经验交流、咨询服务、搭建合作平台、制订行规行约、行业培训(涉及前置许可的,依法依规报批后开展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丁列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401室 | 邮编 : 31000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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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JPA 002—2024 | ||
中文标题 | 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培训要求 | ||
英文标题 | 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 (CRC) Training Require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
起草人 | 毛建华、倪韶青、漆林艳、李春梅、娄小娥、姚晓敏、胡 英、沈燕丽、俞淑芳、陈炯靓、仇向华、胡思佳、周 新、赵青威、方滢芝、赵 轶、徐伟珍、寿晓玲、陈桂玲、王 莹、徐 萍、李 挺、张秀华、陈华芳、孙佩玉、何依玲、王 月、温成平、马勇斌、徐春玲、万昭奎、刘 雳、陈 静、施 菁、童国通、郭君平 | ||
起草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医院、树兰(杭州)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杭州医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培训对象 5、培训目的 6、培训内容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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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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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5/16 16:08:16 | ||
[公布修改单]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T/ZJPA002-2024《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培训要求》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4/5/16 16:08:16 | ||
*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于2024/5/16 16:08: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5/16 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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