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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港口协会自我承诺

  惠州市港口协会发布的T/HZPA T/HZPA2—2024《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ZPA》制定。T/HZPA T/HZPA2—2024《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惠州市港口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惠州市港口协会
2024年04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惠州市港口协会
登记证号 51441300MJM0320953 发证机关 惠州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调查研究、技术培训、资料编辑、考察交流等活动;提供咨询等服务;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不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审批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乔明乾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海鲜街131 号华瀛大厦16楼B区1601号 邮编 : 51608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废止
标准编号   T/HZPA T/HZPA2—2024
中文标题   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G552 水上货物运输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起草人   乔明乾 张瑞光 黄远宏 柳冰瑞 蒋进军 秦仲雁 余健 张叶华 秦焕亮 纪国梁 高军 廖兆波 张伟 戴燕青 张圣远 朱银容 秦峰 陈丽娜
起草单位   惠州市港口协会
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给出了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按照评估方法综合判定安全管理职责履职风险等级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
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4/4/11 15:03:47
  [公布修改单]惠州市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履职评估工作规范 2024/4/11 15:03:47

*由惠州市港口协会于2024/4/11 15:03: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4/11 15: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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