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ZS 0590.2—2024《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 生产加工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S》制定。T/ZS 0590.2—2024《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 生产加工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2024年02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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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MJ8701097M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研究与服务,标准制订及发布,咨询服务,标准化交流、培训、指导、监督、评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邓铭庭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288号金地德圣中心9幢1402室 | 邮编 : 31120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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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S 0590.2—2024 | ||
中文标题 | 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 生产加工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of restricting excessing package for foods and cosmetics——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5.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80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
起草人 | 杨德龙、苏鹏程、潘家杰、唐伟、黄煜琪、张治国、黄良岸、鄂玉萍、王召霞、何金田、孙俊军、胡雅芝、张建华、田亚利、颜吉校、许霖、罗维、夏小友、詹凯、王旭峰。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胜铭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过程要求 6 环境要求 7 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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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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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2/6 16:50:59 | ||
*由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于2024/2/6 16:50:5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2/6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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