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T/CVIA 108.12—2023《智能电视信息安全 应用程序 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和评测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VIA》制定。T/CVIA 108.12—2023《智能电视信息安全 应用程序 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和评测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24年01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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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926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郝亚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D座1001室 | 邮编 : 1000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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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VIA 108.12—2023 | ||
中文标题 | 智能电视信息安全 应用程序 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和评测方法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
起草人 | 邓文科、宋舰、郝亚斌、冯晓曦、彭健锋、彭一亮、徐崖洲、马万铮、姜海辉、叶兴旺、房振会、范鸿波、鞠磊磊、马琳、郑梁、刘洋、时雨、薛元、林恺杰、张利利、王佳敏。 | ||
起草单位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虹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雷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应用程序中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及测评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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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 13:47:43 | ||
*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24/1/2 13:47: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4/1/2 13: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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