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社会团体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团体
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3-02-02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更好的推动以及规范北京温室设施产业发展,积极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立项标准坚持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并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

(二)标准选题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内容应科学合理,聚焦设施温室行业全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未覆盖到的专业领域;并且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矛盾;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请。对技术内容有创新的申请优先立项;

(四)申报单位按照协会规定申报时间申报,规定时间外申报请直接联系秘书处,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二)团体标准立项草案;

(三)标准制定相关项目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bjmgia2022@163.com),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二)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按照相关流程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是否立项的批复。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公示。

(三)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四)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收到单位申请书后,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流程辅导。

四、本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时间:2023.1.11—2023.2.17。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张志霞 13693300619

张思齐 18628262025

邮  箱:bjmgia2022@163.com


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

2023年2月2日

附件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docx

北京现代温室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