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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3-05-22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发挥团体标准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加快推进福建省电力行业及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根据《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4、团体标准工作经费原则上由标准起草单位自筹解决。编制标准过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标准起草单位自筹,应在共同发起时就筹集的方式、用途及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征集范围

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电力行业的发展需求,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具有可行性,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将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fjepea@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协会秘书处。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2、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方网站、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3、团体标准一经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申请单位需按《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申报时间

有意向的单位可不定期随时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勇 0591-87825075,13906932253(微信同号)

邮  箱:fjepea@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8楼

 

附件: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6日

闽电协综[2023]51号-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