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
发布时间:2023-05-17
各相关单位: 团体标准是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标准供给结构,推动重庆养老服务行业团体标准建设,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及《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现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提案)工作。 一、申报范围 团体标准应围绕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求,聚焦行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具有可行性,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空白,有助于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改进提升,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协会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已有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重复申请制定团体标准;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申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5.申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开展工作,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一式三份盖章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2.秘书处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经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协会官网(www.cqylfw.org.cn)发布; 3.批准立项后,申报单位按《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团体标准相关编制工作。 四、相关权益 申报团体标准的单位可获得以下权益: 1.向协会推荐参编单位,由协会提供参编证明,提升本单位和起草人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2.获得立项的团体标准,协会在国内相关平台宣传推广,为参编单位和起草人提供多元化服务。 五、联系方式 团体标准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处(会员部)负责。联系人:夏军,联系电话:19923867013,电子邮箱:cqylfw@163.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41号加州花园A2栋2楼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 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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