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音乐剧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16
各相关单位: 依照《中国音乐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民族民间舞培训与测评规范》、《芭蕾舞培训及测评规范》、《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培训与测评规范》、《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专业管理人员认定规范》、《街舞培训与测评规范》、《现代舞专业培训与测评规范》、《东方舞培训与测评规范》、《书画培训与测评规范》、《语言表演培训与测评规范》、《戏剧培训与测评规范》、《声乐培训与测评规范》、《器乐培训与测评规范》、《模特培训与测评规范》、《体育与健康培训与测评规范》、《体育艺术培训与测评执行机构认定标准》、《青少年各类大型活动服务规范》、《青少年体育艺术测评标准规范》、《美育国际标准舞培训与测评规范》、《美育国际标准舞专业管理人员认定规范》等十九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反馈,请于2023年03月31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联系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邮箱:2385004666@qq.com 特此通知。 中国音乐剧协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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