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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关于征集2023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浙水流加[2023]第1号
发布人: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1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水产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要求

根据《中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要求,所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所制定的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  申报要求

(一)项目提出单位要求:

1.    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技术实力,有高度的责任心,且重视标准化工作;

2.    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研究课题应与申请参与的标准领域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3.    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    应通过标准化工作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术研究和标准化等专业知识。

(二)申请提案的项目要求:

1.    已完成标准草案及编制前期工作;

2.    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条件;

3.    主编单位和编制主要负责人已落实;

4.    经费已落实。

(三)申请立项的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文件盖章后邮寄至我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至邮箱。

三、  征集时间

全年接受立项申报,分批立项。

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黎  0571-88051763,13675855849

        张聃  0571-88051922,13957892191

邮箱:xiatian3218@163.com

      13957892191@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12室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