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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关于《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实验室联【2022】27号
发布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2-12-2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实验室联[2019]29号)等相关规定,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承担起草的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团体标准立项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起草单位

1

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

制定

广州华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2

直播电商信用评价规范

制定

广州华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3

电商企业服务评价规范

制定

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4

智慧生鲜市场 电商服务规范

制定

广州明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5

智慧生鲜市场 电商信用评价规范

制定

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6

智慧生鲜市场 建设规范

制定

广州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

智慧生鲜市场 管理规范

制定

广州南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

智慧生鲜市场 服务规范

制定

广州明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学技术实验室联合会

2022年12月21日

关于《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评价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