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8-01-19
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在发挥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知研字〔2017〕5号)和《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知研字〔2017〕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报 (一)立项范围 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内容应突出发明协会团体特色、反映技术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体现行业成果,具体分为管理类、服务类、评价类、方法类、技术类等。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二)立项要求 1.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后,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2.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必要时,研究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补助。 4.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等纸质材料各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各1份。 二、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为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随时提出申请团体标准立项,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立项信息。 三、联系方式 单 位: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楼308室 邮编:221008 电 话:0516-85858688 传 真:0516-85858686 手 机:13705215499 网 站:http://www.xzfm.org 邮 箱:734467900@qq.com Q Q群: 184295696 联系人:孟庆才、陈思行 附件一:《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申报说明》
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