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21-04-07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团体标准在形式上是文字作品,且不属于技术法规的范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具有版权。《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要求社会团体应当合理处置团体标准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及时处理团体标准的著作权归属,明确相关著作权的处置规则、程序和要求。为了指导团体标准版权管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知识产权研究委员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标准出版社等单位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版权管理指南》,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7日前将《意见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中国标准化协会。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组与您联系。 联系人:郑燕峰 联系电话:010-68487160,15600811550 传真:010-68486206 电子邮箱:zyf@china-cas.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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